虐打1歲兒還用枕頭悶9分鐘 狠父殺人未遂判6年4月
35歲林姓男子2021年趁與1歲兒子獨處時,竟毆打虐待兒子,甚至3度以2顆枕頭上下夾住頭部,最常時間長達9分鐘,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等,判處林男6年4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2021年5月間,林男就有打小孩巴掌與頭部等情形,同年7月,更變本加厲,捏小孩後頸搖晃、在床鋪拋摔。林男後來得知法院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命他不得有侵害小孩行為後,竟於同年8月用枕頭夾頭,幸好因林妻查看家中安裝的監視器畫面,趕回家中,小孩才倖免於難。
審理時,林男辯稱:「我是在幫小孩復健而已,我是希望小孩可以坐好,我只是比較粗魯、比較急、比較用力而已,沒有殺人犯意」。
由於林男犯行全都錄,合議庭判定林男所為已構成殺人未遂,並斥責他違反父親對子女所負保護教養義務程度重大,犯後又否認犯行,探視態度消極,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與傷害罪判刑。
自由時報 2023-09-03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