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女兒教唆男友殺母 各判15年半、13年8月徒刑
震驚社會的鄭姓女子涉嫌教唆韓姓男友殺害母親案,業經橋頭地院上午審結宣判,審酌被告2人坦承犯行,並獲得被害家屬原諒,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鄭女15年6月徒刑,韓則被依殺人罪判處13年8月徒刑,均可上訴。
法界人士表示,被告2人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院方量刑算是輕度刑。
檢方指出,鄭女與韓男(21歲)透過網路認識,前年開始交往,但因鄭女父母管教甚嚴,不允許她交男友,平時出門均有其母王婦陪同,致使2人只能找空檔偷偷見面,鄭女因而對其母不滿。
自去年7月10日晚上,鄭女和韓嫌透過line聊天時,忽然表示「能不能改父母」、「換了以後就能約會了哦」,因2人深信鬼神之說,對話中常以「乾爸」「乾媽」稱呼閻羅王或神明,韓曾建議叫「乾爸」、「乾媽」附身讓鄭女父母重病死亡等方式達成鄭女目的。
鄭女起初也同意,並在隔天晚上向韓表示「好,明天會用好嗎」、「我很希望明天醒來我爸媽就死」。後來,鄭女逐漸失去耐心,仍於同月12日清晨,又向韓表示「老公成功嗎」、「我看我們不用試婚紗了」,因韓平常都聽從鄭女要求,於是當天前往五金行買凶刀,但晚上一度退縮說,「怎麼不直接離家出走比較快」,鄭女則說,不做就分手。
7月13日上午,王婦(46歲)和鄭女到大社區金龍路果菜市場買菜,韓嫌事前接獲通知,持水果刀現身,刺入王婦左臉頰致身亡後,隨載鄭姓女友逃亡4小時落網。
今天上午,橋頭地院審酌韓因鄭女哭訴並以分手要脅下行兇,加上有學習障礙,並獲得被害人先生和父母諒解,要求不要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乃從輕量處13年8月徒刑。
至於鄭女部分,合議庭考量她有輕度智能障礙,因母親長期檢查她手機,不准其和男友交友,因而失去理智犯罪,及家人替她求情,乃處15年6月。
自由時報 2020-02-27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