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冷氣修到床上 他偷情已婚老闆娘兩人均認罪
高雄已婚林姓男子長期替某間餐廳維修冷氣,認識同樣有家庭的林姓女老闆娘,林3年前卻涉偷偷至林女家中發生性關係,被林女丈夫發覺憤而提離婚,並氣得控告妨害家庭;由於2人並未否認,高雄地院依通姦罪嫌各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民事方面,雄院再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給林女丈夫,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有性侵前科的林姓男子已婚,有2名未成年子女;林女則曾結婚8年、育有1女,由於林負責幫林女所開的餐廳維修冷氣,兩人逐漸發展出婚外情。
2016年11月13日深夜11點多,林姓男子到林女住處翻雲覆雨,隔天下午3點多,林女丈夫返家時在門口驚見林的車停樓下,氣得衝入質問並報警,林女也並未否認姦情,警方並扣得3張衛生紙、毛髮及床被單證物;同月底林女丈夫將此事告知林的妻子黃女,兩人配偶一起提告。
林姓男子及林女接受警詢、偵查皆認罪,法官依通姦罪嫌各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未上訴定讞。
林女丈夫另提出民事求償,認為因此事導致離婚,精神上受到巨大痛苦,2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林女辯稱,結婚8年以來心力交瘁、疲於應對婚姻關係,且因賠償金太高才無法達成和解,林也稱賠償金過高,法官考量財力後,判2人應賠3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