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殺妻還辯「完全沒印象」 狠男被判10年6月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8月2日晚間6點多,在蘆竹區住家的主臥房浴室內,將蕭姓妻子推倒後,再持水果刀刺中蕭女心臟致死。事後王男以「對犯案過程完全沒有印象」,想用精神狀況不佳等理由減輕刑責,但法官不採信,今天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王男10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王男、蕭女同住在桃園市蘆竹區住家,當天晚間王男先在主臥房浴室內徒手將蕭女推倒在地,再前往廚房翻找出1把水果刀後,返回浴室,拿刀刺入蕭女的胸部,致蕭女右心室心囊血塞而引發心臟性休克死亡。
案發後王男、蕭女的長子打電話給王男,他從電話中聽出王男有異狀,懷疑家中出事了,急忙要求他的弟弟返家查看,才發現蕭女倒臥住家中主臥房的浴室血泊中,趕忙報警,但蕭女已回天乏術。
蘆竹警分局逮捕王男、查扣犯案用的水果刀,依家暴殺人罪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由檢方提起公訴。
王男於桃園地方法院審理過程中,以自己對犯案過程完全沒有印象為由,盼能用精神狀況不佳等理由減輕刑責,法官認為,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曾對王男進行精神鑑定,認定王男雖有持續性憂鬱症等狀況,但沒有證據顯示,他行兇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下降。今天已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王男10年6月徒刑,全案還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