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筆給零用錢!尪每周揪小三開戰 正宮見清涼照臉秒垮
高雄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出軌,與潘姓女子交往之外,2人還每週在租屋處及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互傳裸照等,認為潘女的行為已嚴重破壞她的配偶權,依法求償90萬元撫慰金。高雄地院審結,判潘女要賠償2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元配主張,與丈夫結婚超過30年,丈夫於2016年間認識潘姓女子,但潘女明知丈夫已婚,仍於2016年間與丈夫交往,共同外出用餐、旅遊,每週在租屋處或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潘女還會傳清涼照或裸照給丈夫,而丈夫每月還會給潘女幾千至數萬元不等的金額。
元配認為,潘女與丈夫的親密行為明顯超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行為應有的分際,逾越社會一般通念對於已婚者與配偶以外之人的互動所能容忍的範圍,造成她精神上受到嚴重打擊,依法向潘女求償90萬元撫慰金。
對此,潘女稱,初識男方時,男方稱早已與妻子離婚,2人交往時,她多次向男方提分手,但男方屢次以持有她私密照片作為威脅,迫使她不得不繼續與男方見面,認為自己遭到男方玩弄感情,也是受害者之一,且元配的求償金額實在過高。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元配提供的證據,認為潘女的確自2016年起開始與男方交往,非普通朋友關係,但潘女明確知悉男方是有配偶之人,仍破壞他人婚姻生活美滿及幸福,嚴重侵害元配的配偶權,酌情後判潘女須賠償2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2023-05-30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