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介入家庭長達13年 老公瞞不住 交出性愛影片
桃園林姓女子明知一名人夫有家庭,卻介入婚姻和他交往長達13年,還發生性行為拍攝性愛影片,直到黃姓妻子見老公行跡鬼祟,多次質問先生瞞不住才坦承偷吃,黃不甘婚姻遭毀對林求償100萬元,林喊冤稱自己也是受害者;法院認為,林和黃交往10幾年,判她應賠黃女60萬元,可上訴。
黃女主張,和先生結婚20多年,老公後來認識林女2人私下交往長達12年,甚至還拍攝性愛影片,直到今年7月林到家中作客時,她懷疑林和先生的關係不單純,經詢問後老公才坦承偷吃,認為林女侵害她配偶權,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林女抗辯稱,和黃的先生從2007年就開始交往,當時黃女早已知悉,認為她請求權應早已罹於時效,且交往不久時,自己就覺得不妥想要分手,是因黃夫持續糾纏,認為自己也是被害人。
法院查,黃女主張林侵害配偶權部分,有她提出2人性愛影片截圖佐證;黃夫也證稱,有次載林女去新竹很晚都沒回家,老婆就開始懷疑,後來林女打算對他提告恐嚇,因講電話被妻子聽到,自己瞞不下去只好坦承,並交付有性愛影片的手機。
法院認為,林女侵權行為,是從2007年8月至今年2月間,黃女因此精神上痛苦的損害,是隨時間經過累積而成,屬質的累積,僅在侵權行為結束時,始得對累積的整體損害做評價,請求權時效起算時點自應以不法侵害的行為終了時為準。
法院審酌,林女介入家庭和黃的先生交往10幾年,對黃女造成傷害不小,審酌雙方學歷、財產,侵害程度等,判處林應賠償黃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