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女少校隱私 前公公辯「國安問題」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女少校出軌徐姓保險員,離婚三年後,她的前公公、洪姓骨董商向媒體大談女少校出軌經過、花費揮霍無度等私生活,女少校認為損害她的社會評價提告;洪男辯是陳述事實,且擔心女方任職機敏單位,外遇中「反間計」危害國安才向媒體爆料,高雄地檢署不採信洪說法,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女少校原任職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測謊官,二○一四年與洪姓同事結婚,婚後三年出軌徐姓前男友,調解離婚,徐男也因侵害洪男配偶權,被台南簡易庭判賠卅萬元。
離婚三年後,洪姓骨董商認為兒子感情遭到前媳婦背叛,加上長孫改姓名等問題,公開接受多家媒體採訪,大談前媳婦出軌過程,還提到女方花費、揮霍無度,指控金錢觀念與兒子存在極大落差。
女少校好友轉告她私生活躍上媒體版面,女方認為前公公指控她外遇、花費揮霍無度已嚴重貶損她的社會評價,提告妨害名譽。
偵查時洪稱陳述事實,女方要將長孫改名換姓,地址遷到台南,是要他絕子絕孫;且女方任職國防部,應該有高道德標準,他擔心外遇恐會中「反間計」,洩漏國防機密影響國家安全,才會將此事報導出來。
檢方依據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報導內容等,認為女少校確有婚姻外不正當男女關係,但女方外遇、揮霍無度,都是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洪的發言對女方產生品行不端的不良觀感,就算是事實也不能免於刑責,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