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國三的女學生小妤(化名)2020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曾姓男子,相約抱抱,沒想到曾男竟霸王硬上弓,還自曝之前曾因性侵少女被告。小妤事後越想越害怕,跟老師吐露此事,最後決定報案。高等法院認為無法證明曾男違反小妤意願嘿咻,日前維持新北地院依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刑2年的見解。
曾男2016年冒用帥氣男模的照片上網交友,釣出一名少女,少女見來赴約的是一名噁男,卻因涉世未深而不知如何拒絕,懵懵懂懂被曾男載回家,慘遭性侵。曾男觸犯強制性交罪,2020年間被最高法院判刑3年6月確定。
本案審理期間,曾男不知收斂,依舊上網交友,入獄前結識了小妤,雙方相約抱抱,沒想到曾男故技重施,把小妤載回家摸胸、指侵、霸王硬上弓,並自曝自己曾因性侵另名少女而被告。
小妤沒想到網友竟是強姦犯,事後越想越害怕,跟老師吐露此事,自認遇到變態,心理恐慌,擔心出事。老師研判事態嚴重,趕緊通知家長,並協助前往警局報案。
曾男承認和小妤嘿咻,但強調雙方是合意性交,絕非強制性交,且小妤使用交友軟體,貌似已滿18歲,他才和她嘿咻。
小妤則表示,只同意跟曾男見面及抱抱,出去時已告知曾男自己就讀國中,案發後感到很無助害怕,擔心出門有危險,希望趕快搬家。
新北地院認為小妤長相稚嫩,明顯未滿18歲,曾男應該看得出她未成年,惟沒有積極事證顯示他強行性交,故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2年。
曾男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自己真的不知道小妤未成年;檢察官也不滿,直指曾男觸犯的是刑度較重的強制性交罪,亦提上訴。
惟二審高等法院指出,一審新北地院已經詳加說明如何認事用法,均無不當,量刑亦未違反比例原則,日前駁回雙方上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