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一家托嬰中心前年傳出園長會打小朋友,害得家長人心惶惶,但事情經檢警調查,原來是離職賴姓女員工與園方不睦,挾怨報復所放出的假消息;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賴女散布謠言詆毀園長名聲,今天判她必須賠償園長5萬元,並在個人臉書連續7天刊登道歉啟事。
園長興訟指稱,賴女是前年6月到托嬰中心任職,因表現不佳,試用了4天就協商請她離職,未料她離職後就在托嬰中心附近徘徊,隨機攔截家長,誣指「托嬰中心黑心」、「園長會打小朋友」等事實。
園長表示,整件事情是賴女挾怨報復,但因為家長相信園方,所以當下沒有提告。未料,賴女變本加厲,去年11月又在臉書散布「園長很恐怖、會打小孩」、「千萬不能把小朋友送到托嬰中心」等謠言,還唆使不知情的家長提告,害她無端被檢警調查,也影響托嬰中心的營運,影響名譽甚大。
審理時,賴女未出庭或具狀表示意見,但法院調查她與家長的對話紀錄和檢方不起訴處分書後,認定其行為確實損害園長名譽。
園長原本求償10萬元並要求刊登道歉啟事3個月,但法院審酌雙方財力和侵權情節後,認為求償金額和道歉啟事刊登時間過高,因此將金額時間減至5萬元和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