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去年遭爆酒後在警局內性侵女下屬的離譜情事,台北地檢署查出,陳男犯案多達五次,其中有三次既遂、一次未遂,地點分別於女方住處、車上及辦公室,檢方昨依強制性交及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陳;陳另一次被控在汽車後座性騷擾,因逾六個月告訴期限,獲不起訴處分。
現年四十七歲的陳彥錦出身警官隊,外表高大挺拔,後來投身刑事偵查,績效斐然,歷任刑事警察局、台北市刑大毒品查緝中心及偵五隊長,後來外派北市文山一分局及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原是警界明日之星,昨天已被記兩大過免職。
陳彥錦去年遭女下屬檢舉,指他值班時外出參加偵破竹聯幫、北聯幫於北檢大門當街鬥毆案的慶功宴,之後帶著酒意返回分局,邀約該名女下屬進入他偵查隊長辦公室。
當時陳彥錦先對女下屬言語騷擾,後來竟將女方強拉入偵查隊長寢室內性侵,過程全被分局監視器拍下。被害人事後於去年六月三日,持醫院驗傷單至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提告,台北市警察局也立刻將陳停職調查。
已婚的陳彥錦辯稱,全案是男女感情糾紛,自己只是婚外情,雙方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行為,而非強制性交,並希望與女方和解卻遭拒絕。
據了解,被害人礙於陳彥錦官威,從二○二○年十二月第一次遭性侵起,便不斷隱忍,直到二○二二年六月忍無可忍打算請調,陳男仍不願放手,決定出面檢舉;對於陳男指稱兩人是男女朋友,被害人無法接受,表示是陳男一廂情願,自己從頭到尾都是被強迫的。
檢察官檢視被害人診斷證明書及相關監視器畫面,以及被害人之前遭到性侵時,曾向身旁友人訴苦等對話紀錄,未採信陳彥錦辯詞,認定陳共有五次犯案,除了二○二一年性騷擾告訴逾期外,其他有三次性侵既遂、一次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