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老公謊稱「憲兵情治人員」又離家 人妻訴離判准
一名女子婚後才發現丈夫是保全,並非是他自稱的「憲兵情治人員」,且丈夫從未分擔家用,也未一起同居,決定訴請離婚,士林地院認定丈夫確實欺騙太太並長期分居,判准夫妻離婚。可上訴。
這名女子主張,2018年7月底結婚後,原本同居在娘家的房屋,但丈夫從未分擔家用,她還發現丈夫實際上是保全,並非憲兵情治人員,且丈夫也曾因為向她娘家借錢花用被拒,揚言輕生。
女子也說,2019年5月,丈夫藉口返回高雄過母親節後消失不見,惡意遺棄並拒絕履行同居義務,造成婚姻難以繼續維持,訴請離婚。丈夫未到庭陳述也未提出書狀說明。
士院指出,人妻說丈夫謊稱是憲兵情治人員,有丈夫傳送後備憲兵聯絡中心識別證照片可證,且還曾傳訊息謊稱「長官請我們外勤人員毒品破案慶功宴唱歌」、「台灣電視台有播報破獲槍枝或毒品案件,大多都是我們幕後外勤人員幫忙的」等語。
士院另查詢丈夫的勞工保險投保資料及投保公司資料,也發現女子丈夫未曾受僱犯罪偵查或情報機關,事實上,大多受僱於高雄市、台南市等公寓大廈或保全公司擔任保全工作,再度證實丈夫確實說謊,同時審酌他長期和太太分居,導致夫妻互信基礎蕩然無存,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