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ㄧ所國立高職的校長遭人檢舉涉嫌詐領出差費,及以公關名義購買1萬7800元的名貴禮品送給貴賓,因經辦人員沒看到禮品,也不知送誰而不敢核銷;彰化檢方傳喚校長等十多人,昨天漏夜訊問認鄭姓校長涉犯詐欺取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於今日凌晨1 時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檢舉者明確指出去年6月、9月間,校長兩度搭老師的車子一起出差,事後開車的老師申報差旅費,校長搭便車,也申報交通費,涉嫌違反行政院在2017年底公布的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學校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中,搭便車者不得報支的規定。
檢舉者也指出,校長要求學校每年編列校長有9萬6千元的公共關係費申報項目,2017年11月,校長申報1筆1萬7800元的費用,項目是購買1款知名品牌的限量版吹風機,表明送給貴賓;但經辦人員因未看到吹風機,也不知道收禮的貴賓姓名,一度不敢核銷,事後受到壓力才經辦。另外,校長還涉嫌花大錢修校長宿舍,也購買2顆共價值4999元的枕頭,還有一套1萬4百多元的咖啡杯。
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葉建成率同檢察官蔡勝浩、蕭有宏、劉智偉指揮廉政署執行搜索、調閱資料,並傳喚該名涉案 鄭姓校長及相關證人共計 16 人,扣得消費紀錄、核銷資料等。
檢方調查鄭姓校長於民國106、107 年間, 將與公務無關之數筆私人消費支出,以不實發票方 式,申請核銷屬於業務費之校長公共關係費,使校方會計人員陷於錯誤,先後核給數萬元金額。
檢方昨天訊問,認為鄭姓校長涉犯詐欺取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犯嫌重大,且有串證 之虞,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目前還未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