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未付女兒撫養金2年 議員候選人:不代表我以後不會付
桃園市議員候選人賴立竹遭張姓前妻控訴2年沒付女兒撫養金,賴立竹日前在臉書錄製影片,表示與前妻的教養認知有落差才沒付錢,前妻更已拿走賣房子的150萬元,本刊致電詢問賴立竹,他回應,前妻可循法律途徑索討扶養金,也坦承目前沒有能力支付,但「不代表以後不會付」,這樣的說法則被張姓前妻狠狠打臉。
賴立竹在臉書錄製影片,表示「親情比金錢更重要」,指控前妻在離婚前賣掉了價值600萬的房子,賣房剩餘的300萬更是被前妻全拿走,更認為前妻沒有善盡照顧孩子的義務,每次孩子回到他那,都在抱怨媽媽不買文具,他很樂意撫養孩子,希望別利用親情進行抹黑和攻擊。
本刊19日下午致電賴立竹,他表示,未付撫養金是因雙方對孩子的教養認知有落差,孩子常抱怨媽媽金錢控管嚴謹,非必要和娛樂費用都不願支付,他目前正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所以才沒付撫養金。
賴立竹表示,若前妻想要撫養金,可循法律途徑索取,雖然他名下沒有法定財產,但前妻已對選議員的20萬保證金和每票30元的補助金做扣押,「雖然過去2年沒付,但不代表我以後不會付。」
張小姐則對賴立竹的說法嗤之以鼻,她提到,賣掉房子是因房子即將被法拍,賴立竹當時忙著首次參選議員,根本沒有拿錢回家,她要支付房貸車貸和賴的信用卡循環利息,不得已決定放棄房子,而賣房剩餘280萬,有140萬是賴為選舉而向丈母娘借的錢,高等法院也判決這筆錢應該還張小姐的媽媽,剩下的錢則存在2孩子的戶頭當教育基金。
至於撫養權的部分,張小姐表示,上月底有收到賴立竹的律師函,但從未收到法院對於監護權改判的任何通知,她也疑惑,既然對她的教養有疑慮,為何過去2年不爭,有人問才說自己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