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竹光國中林姓學生故意惡作劇,將同學李女座椅拉開,害李女摔坐受傷,腰椎骨折造成椎間盤移位,向新竹地院民事庭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要求林姓學生與父母連帶賠償,法官最後判林姓學生與父母應連帶賠償女學生32萬7千元。
李女指控,2016年11月1日林姓學生在新竹市竹光國中教室內,見同學李女進入教室後,竟基於惡作劇想法,故意將李女座椅拉開,致李女於不知情狀況下摔坐,腰椎間板突出症第五腰椎骨折造成第4、5節腰椎椎間盤移位,需長期且持續復健。
李女事故發生時年僅15歲,正值青春花樣年華,竟因被惡作劇行為致受有終身傷害,嚴重影響行動及生活起居,甚至有癱瘓之虞,精神上受有極大痛苦。且李女為單親家庭,家中經濟狀況並不寬裕,又遇此無妄之災,除造成家中經濟壓力加重外,更影響其後求職、工作條件,對於人生打擊極大,請求林生與父母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加上醫藥費共90萬元。
李女指控,林生與家人於事故發生後,對於她的傷勢皆不聞不問,亦無表達歉意,毫無悔意,令人心寒。
最後法官判林家三人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加上醫療費用共應賠償32萬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