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獸父前年7月有意嘿咻,向妻求愛,因兩人感情不睦加上妻子正在客廳觀看佛經電視節目,遭妻拒絕,不料獸父卻轉而猥褻同睡一床的10歲女兒並DIY,體液還濺在女兒貼身衣物,獸父起身去浴室洗下體被妻子撞見,妻起疑追問發現女兒受害,憤而報警提告。新北地院昨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3年10月。 獸父猥褻女兒示意圖 獸父向正在看佛經節目的妻子求歡被拒,竟到房內猥褻10歲女兒。
年約40歲的獸父跟妻子感情不睦,前年7月5日晚間想「嘿咻」,向妻求愛,但妻子當時正在客廳看佛經電視節目,拒絕行房,獸父當下見10歲女兒在臥室床舖準備睡覺,又天氣炎熱僅穿內褲,竟起淫念,躺到女兒旁邊伸狼爪猥褻並DIY,體液還濺到女兒內褲及棉被。 找老婆行房被拒 結束後,獸父就穿著內褲上廁所,清洗自己下體,妻子撞見丈夫在洗下體,覺得奇怪,連忙跑去臥室問女兒,當時女兒因飽受驚嚇無法言語,妻要女兒脫下內褲,發現她的內褲「濕濕黏黏」沾有體液,追問下女兒才說出一切。妻大怒當場跟獸父大吵,隔天並報警,且將女兒內褲交給警方蒐證,獸父之後遭檢方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時,獸父宣稱因當時壓力很大,想找妻子行房,但妻子不願意,才會在房間內,當著女兒面前自慰,知道自己行為不對,已有反省,但否認有猥褻女兒。妻子作證則承認跟丈夫早就不和,當天沒跟丈夫性行為,兩人也很久沒有行房,至於多久則不便回答,但指獸父對那方面確實較有興趣。 事發至今無悔意 法院考量女兒指證歷歷,內褲檢驗出獸父DNA,又當晚情境,獸父極想發生性行為,應是見女兒年幼不易反抗,才選擇女兒為對象,伸出狼爪猥褻、自慰,認為獸父戕害女兒身心健全發展,事後還否認犯行,至今未道歉,毫無悔意,將他判刑3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