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兆緯╱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男子有3次酒駕被逮紀錄,他日前騎機車卻未開大燈被攔下,警方趨前聞到他身上酒味,要進行吹氣酒測,男子卻拒絕配合,警方改用抽血檢驗,並宣讀男子被檢測的權益時,男子竟不耐煩說:「我都聽過很多次,要抓快抓吧」,果然測得酒測值0.615,第4次觸犯公共危險罪。
已第4次遭法辦 本月11日晚上7時許,中市第三分局警員在東區十甲路附近巡邏,發現一輛機車未開啟頭燈,且人車搖搖晃晃,警員趨前攔車關心。警方說,騎士是李姓男子(44歲),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懷疑有酒駕。 李男向警方供稱,下班後,與朋友在太平永成北路附近吃飯,自己只喝兩瓶啤酒。 警方不相信,要對他施以吹氣酒測,李男疑對酒駕被抓頗有經驗,竟拒絕警方酒測,警員告知李男若拒測將面臨9萬元罰款,且得抽血驗酒測,但李男不聽勸。 警方開始宣讀法條告知權益時,李男竟還不耐煩地頻打斷,更嗆:「我都聽過很多次,要抓快抓吧」,讓警方直搖頭說:「根本明知故犯」。 經抽血後,李男血液換算吹氣測試值0.615,第4次酒駕罪證確鑿遭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