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陸軍退役士官長,花光退伍金50萬元後,近年平日靠領取母親老人年金、中低收入補助款為生,去年9月不滿胞妹將他領取母親補助金的提款卡停掉,竟持番刀亂刀砍殺胞妹嗆:「妳讓我活不下去,我也不讓妳活」,母親制止並遭推倒,再向警方自首,所幸其妹經警方送醫撿回一命,但毀容、左眼失明,高雄地院一審將向男依殺人未遂、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50歲的向姓男子,陸軍士官班畢業、上士軍階退伍後,近年除了打零工外,仰賴領取分食母親老人年金、中低收入補助款為生。
去年9月28日,向男前往郵局領錢卻無法提領,返家問母親才知胞妹無預警將母親領取老人年金,中低收入補助匯款的提款卡換掉。
向男為此遷怒胞妹,跑到廚房拿番刀亂刀砍殺胞妹,並嗆「妳讓我活不下去,我也不讓妳活」、「我要給妳死」,向母見狀制止,向男還把母親推倒在地,並嗆母親「你女兒被殺死,兒子要去關了,這樣你滿意了吧!」
向男逞凶後將番刀斜插電視櫃後,逕自到派出所自首,員警到場趕緊將向妹與向母2人送醫,向男胞妹雖救回一命,但左眼失明、毀容。
高雄地院審理時,向男還怪罪妹妹讓他領不到錢,並稱,他服役期間薪水不是很好,都花光,沒有存款,軍職退伍金50萬元都借給朋友,且因高血壓無法正常工作,使用媽媽提款卡的8、9個月期間做臨時工,收入微薄。
合議庭認為,向不思服役期間善用金錢,以致存款全無,並在退伍後未能守住僅50萬元退伍金,以打臨工維生,未能深思胞妹停止提款卡原因,一味責怪他人未能善待自己,怨天尤人,終鑄成大錯,實不宜輕縱,判處有期徒8年。全案可上訴。